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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學期最多可選修幾學分呢?

1. 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班修課要點

根據110學年度課規,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低於四學分。一、二年級同學每學期選修學分上限27學分

以上請參閱:國立東華大學課規查詢系統

2. 國立東華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班修課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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