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法學徵稿
原住民族法學徵稿簡則
(本刊介紹)
1、原住民族法學為具一有審稿制度之原住民族法學學術定期刊物(以下簡稱本刊),一年二期,分別於每年度六月、十二月出版。
(徵稿與字數限制)
2、本刊公開徵求主題為原住民族重要法學議題及重大法律事件之法學論文,歡迎法學論著之投稿,來稿文字(包含本文、附錄、註解及參考文獻)以二萬字為限。
(必要提供資訊)
3、來稿時應附中、英文關鍵詞五至十個、五百字以內之中、英文摘要,以及參考文獻。來稿時除稿件內容外,並應另附作者基本資料表。若來稿為合著者,請於稿件中註明順位,且合著者皆應附上作者基本資料表。
(稿件電子化)
4、來稿時請一律附上論文正本二份及燒錄電子檔之光碟二份,以利審查、編輯作業(書寫軟體為Microsoft Office Word 97(含)以上)。
(稿件語言限制)
5、除本刊之特約邀稿外,本刊僅接受中文原著之來稿。
(審查規定)
6、來稿採雙向匿名審查制度,送交國內相關領域學者專家進行審查。全部來稿均經初審及複審程序,審查結果將適時通知作者,並由本刊編輯委員會與原民族委員會決定刊登與否。來稿經本刊開始審查程序後撤回者,以退稿處理。所有稿件將於三個月內奉覆採用與否,通過審查之文稿,請於收到後一周內寄回修正後之文稿,逾時回覆者,本刊保留拒絕或延遲刊登之權利。所有來稿均不退還,敬請自行留底。
(禁止一稿數投)
7、於本刊正式刊登前,稿件一稿數投者,除收於會議論文集且經本刊編輯委員會同意者外,將以退稿處理,並於二年內不接受該稿件所有作者之投稿。
(編輯授權)
8、來稿全文應依本刊格式範本(包含引註及參考文獻格式)編排,一經接受刊登,本刊得對文字及格式為必要之修正。
(著作授權)
9、凡來稿審查通過之作者惠請簽署著作授權同意書,授權本刊以紙本出版並於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刊登電子檔,來稿為合著者,合著者亦皆應簽署該著作授權同意書。本刊恕不刊登未獲得著作授權之來稿。
(文責)
10、來稿作者應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之規定,稿件一經刊登,應自負其責。
(報酬)
11、本刊恕不給付稿酬,惟出版後將贈送期刊文本三本。
(投稿方式)
12、來稿請寄: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蔡志偉研究室收。
聯絡方式:
E-mail:NTUE蔡志偉研究室<ntueawioffice@gmail.com>
電話(O):02-2732-1104#55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