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 法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流程重要日期
115學年 法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流程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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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流程 |
日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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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二以上 提出指導教授申請書(之二) |
於碩二上學期加退選後一週內提出,請與指導教授討論填寫以利聚焦論文寫作方向 (115/9/14~) |
115-1網路加退選時間: 9/7中午12:30 ~ 9/14中午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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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計畫審查申請表 |
1. 本表應於發表論文計畫審查日前兩週提出申請。 2. 論文計畫審查日應於當學期結束前三週舉行完畢。 |
審查委員除指導教授外,應包括具助理教授以上資格口試委員 1-2 名,採公開形式辦理。 (寒假自116/1/4開始,往前推算三周,即115/12/14為論文計畫審查之最終日;提送申請則請往前兩周提出申請,依此類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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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一下提出 1、指導教授申請書(之ㄧ) & 2、組別選定單 |
碩一下學期末選課前兩週內提出,決定指導老師 (116/5/17~116/5/28) |
115-2學生網路選課 (初選116-1課程) 5/31中午12:30 ~ 6/8中午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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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申請學位畢業考試(須先通過本所論文計畫審查並修完學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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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口試申請及學位考試委員名冊 |
115/12/23(三)前 |
學位考試系統 http://web.ndhu.edu.tw/StudentDegree/ 請上網填入完整資料並從系統中印出 1.考試委員名冊, 2.考試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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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發論文初稿予各口試委員 |
口試日期兩週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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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口試 |
116/1/15前 116/2/2前辦理離校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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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722 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