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 法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流程重要日期

115學年 法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流程重要日期

重要流程

日期

備註

碩二以上

提出指導教授申請書(之二)

於碩二上學期加退選後一週內提出,請與指導教授討論填寫以利聚焦論文寫作方向

115/9/14~

115-1網路加退選時間:

9/7中午12:30 ~

9/14中午12:30

論文計畫審查申請表

1. 本表應於發表論文計畫審查日前兩週提出申請。

 2. 論文計畫審查日應於當學期結束前三週舉行完畢。

審查委員除指導教授外,應包括具助理教授以上資格口試委員 1-2 名,採公開形式辦理。

(寒假自116/1/4開始,往前推算三周,即115/12/14為論文計畫審查之最終日;提送申請則請往前兩周提出申請,依此類推。)

碩一下提出

1、指導教授申請書(之ㄧ)

&

2、組別選定單

碩一下學期末選課前兩週內提出,決定指導老師

116/5/17~116/5/28

115-2學生網路選課

(初選116-1課程)

5/31中午12:30 ~

6/8中午12:30

擬申請學位畢業考試(須先通過本所論文計畫審查並修完學分者)

提出口試申請及學位考試委員名冊

115/12/23()

學位考試系統

 http://web.ndhu.edu.tw/StudentDegree/ 

請上網填入完整資料並從系統中印出

1.考試委員名冊, 2.考試申請表。

寄發論文初稿予各口試委員

口試日期兩週前

完成口試

116/1/15

116/2/2前辦理離校手續

                                   1150722 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