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法律系原住民專班學士班單獨招生榜單

成績單及錄取通知單下載:
正取生:
- 正取生應於114年04月22日(二)前(含當日,以國內郵戳為憑),將新生報到確認單及學歷(力)證件,以『掛號』方式郵寄(寄件資訊請見錄取通知單)或親自繳交至本校錄取學系,辦理驗證、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驗證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 正取生未依規定時間內辦理驗證、報到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學歷(力)證件者,取消錄取資格,其缺額由學系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經遞補之錄取生須於當梯次遞補錄取公告指定時間內辦理驗證、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
其他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