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立東華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

112學年度法律學系原住民專班報名資訊

報考資格:
    1、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生(含應屆),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生(含應屆),或具有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 2 條資格規定者。

    2、具有原住民族身分,原住民族身分認定依「原住民身分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報名方式:
    1、初試索取繳費帳號起迄時間:
112 年 02 月 14 日(二)上午 9 時起至 112 年 03 月 06 日(一)下午 3 時止。

    2、網路報名及線上上傳備審資料起迄時間:
112 年 02 月 14 日(二)上午 9 時起至 112 年 03 月 06 日(一)下午 4 時止。

指定繳交資料:
    1、考生資料表含學習歷程自述(以電腦打字,1000字為上限)、就讀動機及高中學習歷程反思
    2、中文作文(近期重大國內外原住民族權利議題分析) 、是否熟悉原住民族權利議題、表現自身文化經驗與議題之深刻對話、(以電腦打字,總字數不得少於1000字。)
    3、修課紀錄:
學業總成績、 一般課程及原住民文化族語言課程表現。(畢業生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繳交在校全部之成績;應屆畢業生須繳交校前五學期全部成績。)
    4、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5、學歷(力)證件影本(畢業證書或在校證明,應屆畢業生繳驗學生證影本需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章)
    6、多元表現:
(1)、社團活動經驗:可提供校內外各式社團(包含部落組織)等參與證明。
(2)、檢定證照:能力證明可提供語言能力證明(如英檢、族語認證等)
(3)、競賽表現:校內(全校型競賽)、校外(原住民文化相關之原住民族知識、語言、文化、競技等相關活動競賽。)
(4)、服務學習經驗:可提供參與 NGO、NPO 辦理之相關活動,或參與部落工作、各式文化事務等證明。
(5)、特殊優良表現證明:可提供原住民國內外交流活動之參加證明。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