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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原住民專班[暑假轉學招生考試]111學年度學士班暑假轉學第-二次遞補公告

備取生應於111年09月13日(二)前(含當日,以國內郵戳為憑),將報到資料檢核表單內載明之學歷(力)證明、身分證件影本等報到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寄件資訊請見錄取通知單)或親自繳交至本校錄取學系,辦理驗證、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驗證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法律學系原住民專班暑假轉學考試】已完成報到手續之錄取生,若因個人特殊事由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以掛號郵寄至本校錄取學系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錄取資格一經放棄,即不可以任何理由要求回復,考生於申請放棄前請審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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