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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法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流程重要日期

111學年 法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流程重要日期

重要流程

日期

備註

碩二以上

提出指導教授申請書

(之二)

於碩二上學期加退選後一週內提出,決定論文寫作方向

111/9/21~111/9/27

111-1網路加退選時間:

9/13中午12:30 ~

9/20中午12:30

碩二以上

向本所「碩士論文審查委員會」提出論文大綱寫作計畫(已通過論文寫作計畫者不必再提)

最遲約當學期第十四週前

111/12/14中午之前)

欲於111學年第1學期末提論文寫作計畫(proposal)之學生,依其入學當年度課程規劃修畢專業必修科目者,得提出碩士論文寫作計畫審查申請。

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計劃審查申請書

論文計畫審查會議

約當學期期末考試周

(預計112/1/3~112/1/9

由系所主管召開

碩一下

提出指導教授申請書

(之ㄧ)

碩一下學期末選課前兩週內提出,決定指導老師

111/5/8~111/5/12

112-1學生網路選課(初選)

5/22中午12:30 ~

5/30中午12:30

碩一下

組別選定單

碩一下學期末選課前兩週內

111/5/8~111/5/12

111-1學生網路選課(初選)

5/22中午12:30 ~

5/30中午12:30

擬申請學位畢業考試(須先通過本所論文寫作計畫審查並修完學分者)

提出口試申請及學位考試委員名冊

111/12/28()

學位考試系統

 http://web.ndhu.edu.tw/StudentDegree/ 

請上網填入完整資料並從系統中印出

1.考試委員名冊, 2.考試申請表。

寄發論文初稿予各口試委員

口試日期兩週前

完成口試

112/1/6

111/1/19前辦理離校手續

                                   1110823 製表

 

*論文計畫審查提出申請時間,以紙本及申請表(表單請至本所網頁/表格下載)收受為準,以郵寄提出申請者,至遲須於111/12/14(三)中午12:00前送達

*需準備的文件:

(1)論文計劃審查申請書(請填妥並給指導老師簽名),若您提出申請時,未以表格申請,一概不予以受理。

(2)請email 個人申請之Proposal 電子檔至系辦 (格式不限)。

(3)請自行影印10本影印本繳交至系辦 (9 份給系上老師、1份放置於研究室供同學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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