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校外人士(非學生身份者)請於每學期開學前先至本校網頁\行政單位\教務處\下載專區\表單下載\下載「校外人士選修學分、學程申請單」,申請流程如下:
持申請單至開課系所核章(附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至教務處註冊組編學號並領取繳費收據→持繳費收據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蓋章→將申請單及繳費收據第二聯交至教務處課務組。
本校確認受理並編妥學號後,將傳真選課通知與校外人士依限網路選課,校外人士請於上課前一週內將一張1吋彩色相片(背面書寫系所或學程名稱及姓名)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製發當學期有效之選修證;學期結束後,本校會發送學分證明一份寄達選修學生通訊住址。
至於外校學生至本校跨校選課者,則請於每學期開學前先至本校課務組領取跨校選課單,並完成表單上所須完成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