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梯次驗證報到日期為113年 7 月 23 日(星期 二 ),請於指定時間內將驗證、報到所需相關證件資料備妥,以掛號寄至本校 法律學系 辦理驗證、報到手續(含當日,以國內郵戳為憑),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
錄取公告請參閱附件。
請備取生於113/7/23(二)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郵寄下列資料到:
974301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學位(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畢業證書正本務必提供以供驗證) / 歷年成績單及轉學、修業或退學證明書正本及影本 / 含112學年度第2學期之歷年成績單、轉學、修業或退學證明書正本及影本等文件
3. 若尚未能取得第2項證明,請填寫學歷切結書
以上相關資料請參閱本校[暑假轉學]113學年度學士班暑假轉學招生考試榜單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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