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 法律學系碩士班各項資料繳交及申請學位考試流程重要日期

109學年 法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流程重要日期

重要流程

日期

備註

碩二以上

提出指導教授申請書

(之二)

於碩二上學期加退選後一週內提出,決定論文寫作方向

(109/9/23~109/9/30)

109-1網路加退選時間:

9/15中午12:30 ~

9/22中午12:30

碩二以上

向本所「碩士論文審查委員會」提出論文大綱寫作計畫(已通過論文寫作計畫者不必再提)

最遲約當學期第十四週前

(109/12/16中午之前)

欲於109學年第1學期末提論文寫作計畫(proposal)之學生,依其入學當年度課程規劃修畢專業必修科目者,得提出碩士論文寫作計畫審查申請。

論文計畫審查會議

約當學期期末考試周

(預計110/1/11~110/1/15)

由本所所長召開

碩一下

提出指導教授申請書

(之ㄧ)

碩一下學期末選課前兩週內提出,決定指導老師

(110/5/24~110/5/28)

110-1學生網路選課(初選)

6/7中午12:30 ~

6/16中午12:30

碩一下

組別選定單

碩一下學期末選課前兩週內

(110/5/24~109/5/28)

110-1學生網路選課(初選)

6/7中午12:30 ~

6/16中午12:30

擬申請學位畢業考試(須先通過本所論文寫作計畫審查並修完學分者)

提出口試申請及學位考試委員名冊

109/12/30(三)前

學位考試系統

http://web.ndhu.edu.tw/StudentDegree/

請上網填入完整資料並從系統中印出

1.考試委員名冊, 2.考試申請表。

寄發論文初稿予各口試委員

口試日期兩週前

完成口試

110/1/15前

110/1/31前辦理離校手續

1090901 製表